班 长:张 强
副班长:吴东扬
队 员:陈伟钊 黄楚涛 陈才燕 李宇海 孙 浩
李 波 刘佳兴 文佳裕 李一鸣 孙晓彤
覃朝坚
三、学生志愿消防队组成人员由每栋楼各宿舍长担任。
四、志愿消防队工作职责
志愿消防队在属地公安、消防部门和学校保卫处的指导下开展工作,并履行以下工作职责:
(一)认真学习消防法律、法规、专业知识;认真执行学校、保卫处制定的各项消防安全制度。
(二)熟悉校园地理环境、消防设施配置及重点防火部位。
(三)定期进行灭火技能训练,不断提高消防技能。熟练掌握消防设施的性能及操作规程,熟悉各种灭火器材的操作方法及摆放位置,维护好各种消防设备。
(四)制止和劝阻违反消防安全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制度的行为。
(五)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,定期组织师生员工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。
(六)进行防火安全检查、巡查,及时整改火险隐患。
(七)发生火灾时,及时报警,积极参加灭火救援、疏散人员、保护火灾现场,和协助有关部门查清火灾原因。